12月13日,我县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
副县长刘新民说,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必须坚持脱贫验收标准。她要求,要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四定五不准”要求,要定对象名单、定解决标准、定工作责任、定工作进度。不解决农村群众饮水以外其他供水问题,只能解决饮用水源问题;集中供水工程周边直线距离1.5公里之内,不能新建水源;原有供水工程因用户改变,造成不能饮用水的,原则上要恢复供水功能,不允许新建;已建成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能供水的,原则上要考虑工程整修;镇村干部因不作为影响扶贫的,严惩不贷。要加大力度,抓好水源地整改工程的实施环节,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抓好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坚决消除水源污染源头、腐质物等,建立相应的管护机制,保障自来水和集中饮用水的用户饮水安全。要做好群众的引导工作,对相关政策和内容要大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顺利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修建工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就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标准、范围、资金使用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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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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