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团伙“洗钱”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以赵某(已落网)为首的“洗钱”团伙,招募邱某、王某、洪某等3人以高额报酬吸引他人出售自己银行卡或网络银行账户,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团伙“洗钱”,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目前,邱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抓捕现场,有2名前来“考察”准备出售个人银行卡的年轻人,办案民警经过调查,确认该二人没有参与“洗钱”后,对二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当得知这种行为涉嫌犯罪,将面临牢狱之灾,二人对自己的糊涂想法懊悔不已。
关键词:
境外电诈团伙
犯罪嫌疑人
涉案金额达
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