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昨日发布《关于延长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通告》指出,为配合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上海市税务局宣布将上海市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同时,上海税务部门表示,如果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通告》还表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上海市总机构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因上海市总机构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当地无法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可以在当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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