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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景宁千峡湖库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在大均乡一处密林内,将当天凌晨查获的蕲蛇和野生石蛙放归大自然。
原来,这些野生动物都是景宁居民钟某某和邱某某为谋取私利,在千峡湖库区非法捕获的。8月29日晚,千峡湖库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渤海镇安亭村非法捕捞野生动物。
“到现场后发现有两辆疑似嫌疑人的摩托车,于是我们便躲在暗处伺机进行抓捕,经过三小时的蹲守,在凌晨0时10分左右,将两名嫌疑人抓获。”景宁千峡湖库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叶冬冬说,经过现场清点,发现一袋野生石蛙,有24只,重2.8千克,还有一袋里面装有一条蕲蛇,长约1.5米,重1.2千克。
执法人员连夜对嫌疑人进行审查,将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嫌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下一步,景宁千峡湖库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野生动物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