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
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昆明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相关资料图)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紧固安全防线
护守平安出行路
一起来看看最近在行动中
查获的酒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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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谎称吃了酒味饼干
8月14日凌晨,交警四大队在广福路和望江路交叉路口开展夜查整治。期间,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入卡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后,使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检测仪发出了警报,而驾驶人高某嘴里在不停地嚼着东西。在回答民警询问时,高某不停强调是因自己吃了酒味饼干。随后,民警使用酒精呼吸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检测结果面前,驾驶人高某承认自己当晚与朋友喝过啤酒。经核查,高某曾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因酒驾被查处,此次已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酒后驾车,企图撒谎,大错特错!
三次被查,仍不悔改,错上加错!
饮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
7月13日,寻甸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到六哨乡农村道路开展路检路查期间,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欲停下,于是上前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了一股酒气。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得知,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毕某某所驾车辆进行核查时发现,其所驾云Axxxx2小型货车检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系逾期未审验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扣留涉案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驾车
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酒后驾驶报废车
更是险上加险
别拿生命开玩笑
醉酒后骑电动车就是酒驾
8月10日,交警五大队在呈贡区兴呈路与沿河路交叉口设卡进行夜查整治时,连续查获多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时18分,民警在对一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一口酒气。民警遂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20时54分,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身酒气引起民警警觉。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承认喝了点酒。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醉酒后骑电动车等非机动车
也属于违法行为
同样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昆明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忌酒后开车
切勿以身试法
“电动车”也不例外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责编:沙兰梅编审:李星终审:周健军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酒精含量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