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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随地大小便、半夜犬吠、恶犬伤人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为了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蓬莱分局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及时发现并整改,但仍有个别市民无视劝导,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狗不拴狗绳。
8月10日晚,蓬莱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针对我区实际情况,黄海花园、海市路、西关路口、新北市场、三仙山公寓、三仙山停车场、海市公园、宝龙北广场八个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同管共治,从办理免疫证、办理犬证、遛狗拴绳等方面开展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发现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3起,收容流浪犬3只。
典型案例
01
8月10日,胡某某在携犬外出时未束犬绳,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胡某某行政处罚。
02
8月10日,刘某在携犬外出时未束犬绳,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处罚。
03
8月10日,陈某在携犬外出时未束犬绳,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某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李蕾
关键词:
行政处罚
综合执法局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