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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王馨茁
掌上咸宁报道
三、四轮电动车非法上路,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是威胁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7月15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交通、城管、残联等部门,在双鹤桥、市住建委、武商量贩、传媒大厦、咸宁火车站、城铁南站等 6个点位布警,开展三、四轮电动车统一整治行动。
市公安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周志威介绍,无牌无证三、四轮电动车整治流程为第一次上路告知不扣车,现场签订整治告知书2份,要求驾驶人现场全篇通读学习告知书内容,在车体醒目位置用红色油漆喷涂第一次告知标记;第2次上路警告处罚,签订要求自行报废警告书2 份,依法作出处罚;在车体醒目位置用红色油漆喷涂第二次警告标记。第3次上路直接扣押车辆,出具法律凭证。公告后集中报废。对残疾人车辆,由残联工作人员带离现场处置。
当日,共出动警力160人,装甲巡回宣传车8台,拦检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2000余台,批评教育1000余人次,签订承诺书 487份,暂扣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16台,处罚三轮摩托车闯禁行37台,暂扣二轮电动摩托车123台,劝导戴头盔479 起,拆雨篷587顶。
据悉,8月5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将对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以及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实行限时禁行管理。禁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2时。
责编:丁婉莹
编审: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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