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王锦升 摄影报道)7月6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沿G18荣乌高速烟台方向巡逻至141公里处时发现一鲁H黄色牌照的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左后轮胎爆胎。经了解,驾驶人从龙口去往烟台,在距离收费站2公里时车辆突然爆胎,庆幸的是当时车速不快,且驾驶人操作得当未发生交通事故。了解情况后,执勤民警立即联系路政人员和清障车辆,将车辆拖离高速进行维修。
无独有偶,7月4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沿G18荣乌高速威海方向巡逻至144km+100米处时发现一鲁F蓝色牌照的厢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车后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靠边停车查看情况。
民警了解情况后,果断制止了驾驶员马某欲在高速公路上抢修的行为,告知马某在高速公路上修车是不被允许的,并对其未摆放警告标志的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随后民警帮助驾驶员联系救援车辆,将故障车拖离高速公路。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突然遇到车辆爆胎状况时,方向盘可能会自动向爆胎侧急转,此时驾驶人一定要保持镇静,切不可采取紧急制动,应全力控制住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身正直向前行驶,轻点刹车,以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危险。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到护栏外,并拨打12122报警电话。
责任编辑:纪春艳
关键词:
高速公路
警告标志
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