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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全球观速讯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22-11-14 15:37:06


(资料图)

半岛网11月13日讯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药用语,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罚款25040.78元。

2022年5月20日,根据举报线索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对该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调查,发现宣称海洋伟哥、抗癌灵丹、长寿之神、补血佳品、美容之宝、血管清道夫、亚健康克星等内容的深海鲜野生冰岛红极参(冰岛红极参)宣传视频,宣称改善皮肤、改善睡眠、强健骨骼、修复关节软骨、修复胃粘膜、清除自由基等内容的深海鲜小分子胶原蛋白肽的宣传视频。2022年6月7日,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立案调查。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0日下达了青市监处罚书,对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40.78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决定。

爱企查显示,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235-26-1,法定代表人为王泽坤。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加工技术研究;销售:鲜水产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展览展示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及电信增值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深海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半岛网记者

关键词: 广告费用 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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