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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网课爆破”维护师者尊严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2022-11-05 15:29:08


(相关资料图)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刘姓历史教师被发现死在家中。根据刘老师女儿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在死亡前,刘老师给学生上网课时,直播间被人故意播放刺耳音乐,黑客还恶意威胁,种种话语不堪入耳。

这种入侵网课的行为在互联网上被称作“网课爆破”。一般知情人泄露网课时间和房间号码,随后就会有专门的组织者下达“爆破”令,在固定时间集合爆破网课,阻扰网课教学,满足个人私欲泄愤。疫情防控之下,在线上课已成为课堂常态,虚拟的课堂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并滋生了一系列灰色产业链。“网课爆破”便是这样一个“产业”。

虽然,刘老师的意外去世和黑客的“网课爆破”、肆意霸凌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待司法机关做出进一步调查,但是,“网课爆破”行为如此猖獗,令人发指。而据报道,针对网课的黑客入侵、“爆破”并不是个别现象,这些“黑客”甚至组成社交群组,交流侵入网课的信息,进而故意挑衅老师。原本传道授业的课堂,硬生生被这群“爆破手”们搅成了臭不可闻的“网络公厕”,成了他们恶作剧的“游乐场”。显然,这场杀人不见血的网络暴力,已经涉嫌刑事违法,不容姑息。

“网课爆破”的背后,还是人性的恶和教育的缺失。有调查发现,很多“爆破手”是小学生或中专生,他们或辍学或暂时无课,泄露房间号等信息的幕后主使者,也大多是这些人。他们因为对老师一时的不满,便选择用极端方式来报复老师。这是人性的缺失,也是教育的缺失。

因此,制止“网课爆破”,不仅需要平台安全防护技术的有效提升,更需要从根源上入手,从法律上亮剑,切实杜绝恶念的产生,让躲在暗处的人产生敬畏之心。

其一,家长和学校应严格肩负起教育督导的责任。面对“网课爆破”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应充分做到未雨绸缪,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对他们进行道德上的适时引导,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让恶的因子在心中滋生。

其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约。众所周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的身份也不是为所欲为的保护伞。恶意入侵网课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已涉嫌犯罪。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其罪状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按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网络公共空间属于公共场所,因此在网课直播间里恶意播放刺耳音乐等,乃至动用黑客手段切换屏幕、阻止老师正常讲课,就是一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应按寻衅滋事罪处理。“网课爆破”不止是简单的恶作剧,更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是一种新的犯罪手段,用法律来制约和惩治这种行为,尤其有必要。

其三,有关各方应不断提升防护能力共同织密防范网。目前,一些中老年教师对网络应用不够娴熟,可能连网课上基本的闭麦、踢人技术都不掌握,更无力防范掌握着黑客技术的“网课爆破手”。对此,教师自身应不断加强学习,切实完善相关技能。除此之外,网课平台更要肩负起责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通过对不明身份账号设置“一键清退”等,拉高侵入门槛。学校也不妨考虑安排专门网络技术人员,辅助老师维护线上教育秩序。

在疫情反复的当下,网络承担起重要的教学职能,甚至成为很多地方的教育主战场。网课也是严肃的课堂,也是斯文所在,不容亵渎。刘老师的不幸去世,让“网课爆破”这类新型违法行径曝光在舆论聚光灯下。希望社会上下提高对这类新型违法犯罪的认识,法律更需要及时亮剑,严惩“网课爆破”背后推手,绝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网络空间里的师者尊严,保护一方课桌的平静。期待网课再无爆破之日,悲剧再无。(梁 伟)

关键词: 公共场所 寻衅滋事罪 杀人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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