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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人致死,同桌酒友均被起诉判赔-焦点热门

来源:华声在线    2022-11-04 18:22:50

华声在线11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甜 李岳华)7人一同聚餐饮酒打牌,其中一人在牌局散了后开车回家,途中撞向路边,导致路人两死两伤。死者家属把肇事司机刘某在内,当晚一同吃饭的7人都起诉到了法院索赔。近日,岳阳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同桌喝酒的6人承担10%赔偿责任。

男子醉酒驾车撞人,导致两死两伤


(资料图片)

2021年4月2日晚,岳阳人刘某与袁某等6位好友在餐馆吃饭。席间,刘某与其中4位大量饮酒,喝了两瓶白酒。饭后一行7人前往棋牌室打牌,直到深夜。当晚23时30分,刘某驾车离开,他先送了其中一位朋友,再返程回自己家。就在刘某回家途中,开车撞上了前方同方向路边行走的行人,造成两人受伤,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经抽血鉴定,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0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交警部门认定,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遇行人未避让,忽视交通安全,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位行人无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责任。

同桌酒友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这起事故中,送医后死亡的胡某60余岁,其家人把刘某、刘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及当晚与其同桌喝酒的另外6人一同起诉到了华容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等6人与刘某一起吃饭并大量饮酒,在刘某醉酒的情况下,对刘某负有照顾照料义务,对刘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也应当极力予以劝阻。刘某虽在醉酒后休息了近3个小时,但离开棋牌室时仍处于醉酒状态。

袁某等6人虽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实际侵权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对刘某尽到了照料及劝阻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该适当对4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胡某家人的经济损失共计91万多元,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9.7万余元,刘某赔偿73万余元,袁某等6人各自分别赔偿1.3万余元。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同桌共同饮酒,共饮者相互之间应当负有合理照顾义务。不管同饮人是亲友、同事甚至第一次见面的人,都需相互注意、提醒、照顾,都有如劝告适量饮酒、提醒酒后不开车、阻止已过量饮酒之人继续饮酒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和危险防范义务。

同饮后明知道对方已经饮酒超标却未进行劝阻的,一旦发生事故,同桌饮酒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饮酒者不听劝阻,在酒后进行了照顾、护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等义务,同桌饮酒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因此,在聚餐饮酒时,每个人都要注意自己的酒量,不要过量饮酒,在桌上不要刻意劝酒,提醒同桌人控制饮酒量。当有共饮人试图酒后开车时,应及时劝阻,如果有人饮酒过量,应及时送医并通知其家人等。

(一审:黄娟 二审:黄京 三审:周文博)

关键词: 赔偿责任 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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