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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迎来一场特殊的庭审,涉案被告人韩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等诉讼权利,消除诉讼障碍,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法庭依法为被告人韩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并专门聘请了济南市章丘区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手语老师为本次庭审提供现场同步翻译。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韩某的理解和认知能力,主审法官控制语速、放慢庭审节奏,手语翻译人员将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法官问话、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等,通过手势、口型以及画图相结合的方式准确传达给被告人,同时也将被告人通过手语及肢体表达的想法和意见在庭审中予以充分表达,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了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手语翻译老师的敬业态度和专业能力得到了控辩双方及合议庭的一致认可。被告人韩某通过手语老师表达了对犯罪事实的认可,对犯罪行为的懊悔,并表示要认真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直以来,章丘法院持续完善为民便民举措,设置便民导诉台、便民储物柜、无障碍通道等,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关键词:
诉讼权利
主审法官
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