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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以来,已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2000余万元。这项惠及烟台258万参保职工的好政策,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切实减轻了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自2022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800元,2022年为900元。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职工应在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实名制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李元存
关键词:
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
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