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热点资讯 > 正文

不负青山 逐绿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阳泉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报道-独家焦点

来源:阳泉日报    2022-10-09 19:29:01

秋日的狮脑山,绿意依旧,微风吹拂,松涛阵阵;桃河白羊墅断面处,流水潺潺,水清岸绿,偶有飞鸟掠过;盂县泥河村红面山上,千亩竹柳,郁郁葱葱,吸引许多游客前来“打卡”……

生态环境逐渐向好,这几年每个阳泉人有目共睹。过去,曾因过度开发、城市化进程加速、人为污染等因素,让这座城市“伤痕累累”。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自然生态之美永驻阳泉,让生态之利惠泽阳泉。荒山植新绿,污水变清流,阳泉人身边的“绿意”渐浓,“绿满山城”的梦想正在照进现实。

远眺青山连绵,近看“绿浪”滚滚……家门口的绿最沁人心脾。我市在郊区平坦镇魏家峪村、荫营镇坪上村、李家庄乡汉河沟村,矿区合新村、大村村5个行政村的村周实施的魏家峪环城绿化二期工程,为城市串联起一道“绿色屏障”。“村里的树多了,环境也越来越好了。”合新村村民张来存对如今的变化很满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生态兴则文明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全生态”治理,倾力打造晋东生态功能核心区,大力开展荒山绿化、环城绿化、乡村绿化、裸地绿化、通道绿化等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完成造林40.9万亩。

太行山区是京津冀地区和华北平原的天然屏障。2022年,我市正式启动了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计划投入4.9亿元,在盂县、平定县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草地改良等工程,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遏制水土流失、修复损毁土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造绿”亦需“护绿”。2022年,平定县岔口乡秋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喜贵有了一个新身份——秋林庄村林长。“我们村有近3.7万亩林地,护好这片林,意义重大。”王喜贵说。

林长制体系是“护绿”工作的重要部分。2022年,我市发布市总林长1号令,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968名林长全部上岗。林长制实现了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林地、草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网络。

种植经济林是实现增绿增收的双赢举措。白露节气之后,盂县建平优质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核桃园里,一颗颗孩童拳头般大小的青皮核桃挂满枝头,核桃园里处处是丰收的景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让绿色发展的“红利”惠及百姓,我市按照“国土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近年来,我市打造多处核桃、榛子、皂荚等经济林种植基地,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截至2021年底,全市干果经济林总面积达29.59万亩,每年核桃、红枣等经济林产品的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产业产值均在1亿元以上。

眼下是红薯收获的季节。郊区荫营镇东梁庄村的高标准红薯种植区内,村民们有的刨红薯、有的捡拾红薯、有的将红薯装箱……丰收是高标准农田的馈赠,这块高标准农田,曾是因私挖滥采形成的大型矿坑。

修复“生态伤疤”,再现秀美青山,是我市大力推进生态修复的目标。生态修复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投入治理资金12.74亿元,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完成各类生态修复治理任务5.35万亩。我市还围绕历史遗留私挖滥采及涉煤涉矿工程毁坏土地生态恢复、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高铁高速沿线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让绿色成为最美的发展底色。

在阳泉,桃河、滹沱河等孕育了文明的根脉,留下了“漾泉”的美名。在五渡大桥上远眺,五渡湿地公园蓝绿交织的美景尽收眼底。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喜爱摄影的市民岳志鹏定格美景。前几年,由于河道无序开发、两岸污水排放、垃圾随意倾倒,桃河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立了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制定出台了《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建立了监测值守、执法检查、气象联动等工作制度,通过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强水环境管理等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功到自然成。盂县乌河枣园村断面、滹沱河闫家庄大桥断面、桃河白羊墅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标准,优良水质断面数同比翻番,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9月1日,我市首部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条例——《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获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三部地方性法规。制定《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为全市人民饮水安全保驾护航,对于加快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市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负绿水青山之约,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绘就生态底色。

关键词: 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条例

公益资讯

+更多

云阳资讯

+更多
未名医药人为拉闸北京科兴致损 被判赔1540万元
未名医药人为拉闸北京科兴致损 被判赔1540万元
11月5日,未名医药(002581 SZ)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民 [详细]